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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lvoo 費用政策

版本 v1.19 最後更新:民國 115 年 11 月 3 日 生效日:民國 115 年 11 月 3 日

本政策說明運費之計算方式、各項費用之負擔、平台服務費之收取方式,以及費率調整之公告規則。本政策為貨主服務條款與承運人條款之一部分。

一、費用之負擔

當事人支付或收取之費用
貨主支付運費(含基本運費及適用之加價項目),不另支付平台手續費。
承運人收取運費扣除平台服務費與金流手續費後之餘額。
本公司收取平台服務費。平台服務費內含於貨主支付之全部費用,由金流業者於撥付時拆付本公司(計算方式見第四點)。

貨主於結帳頁面確認之金額即為該筆運送之運費,平台服務費已內含其中,本公司不另向貨主加收平台服務費。現場等待逾時之等候費依第三點計算;貨主於運送契約成立後取消訂單者,應依取消與退款政策支付訂單取消費。

二、參考價之計算

本平台於貨主下單時,依公開費率計算該筆運送之參考價,並顯示予貨主。承運人承接訂單即表示同意以該金額承運,該金額即成為承運人對該筆訂單之報價;承運人不接受該價格者,得不承接,不予記點,亦不影響其日後收到其他訂單之通知。承運人承接時看到的是其實收金額(依第四點扣除金流手續費與平台服務費後之餘額)。本公司不決定承運人之報價,亦不持有運費。訂單成立後,參考價不因實際行駛路線、路況、油價或運送所需時間而變動(第三點所列實際發生之費用除外)。

參考價之計算因素如下:

車型級距與基本費率

級距說明車斗長載重起步價
(含前 50 公里)
每板最多重貨門檻
(超過依重量計)
17 噸級二軸大貨車7.5 m10 噸NT$1,220NT$30512 板8.4 噸
26 噸級三軸十輪9.6 m15 噸NT$1,660NT$30516 板12.6 噸
聯結車35 噸以上12.2 m24 噸NT$2,160NT$30522 板20.2 噸

里程費依道路里程超過 50 公里之部分分段計算,各段之每公里費率如下:

級距50–100 公里
每公里
100–200 公里
每公里
200 公里以上
每公里
17 噸級NT$26NT$39NT$15
26 噸級NT$32NT$48NT$19
聯結車NT$41NT$62NT$24

基本運費=起步價(已含前 50 公里)+里程費+(棧板數 × 每板費率);里程費=(50 至 100 公里之部分 × 第一段每公里費率)+(100 至 200 公里之部分 × 第二段每公里費率)+(超過 200 公里之部分 × 第三段每公里費率)。50 公里以內之短程運送,運費主要依板數計算。重貨依重量計算:貨物總重量超過該級距之重貨門檻時,基本運費按「重量 ÷ 門檻」等比例加算(例:26 噸級載 13 噸 → × 13 ÷ 12.6),加算之金額於明細中另列為「重貨加價」。金額以新臺幣 10 元為單位四捨五入,四捨五入之差額併入「起步價+里程費」一項計算,各項金額之和即為應付總額。貨物非以棧板裝載者(例如散裝、長型件),以整車計價,棧板費以該級距之最多板數計算。實際可選用之級距以 App 內顯示者為準。

「板數」為車斗空間之上限;「載重」依個別車輛而定。承運人於資格審核時申報其車輛之最大承載重量(以行車執照核定載重為準),故同一級距實際可承載之重量,依該級距承運人所申報之數值而定;上表所列載重為該級距之常見值,並非上限。
貨主下單時應填寫貨物總重量,系統即時檢核,並僅將訂單通知申報承載重量足以承運該批貨物之承運人;無符合條件之車輛時,App 將於下單前告知,以避免車輛抵達現場後始發現無法載運。

三、加價項目與其他費用

項目計算方式負擔者
多停一個卸貨站點每站 NT$1,400(全台單一價,不分地區)貨主
升降尾門(油壓尾門)每趟 NT$1,200。選用者,本平台僅通知配備升降尾門之承運人貨主
司機幫忙搬(人力搬運)上貨與下貨分開計算,每一端依該筆訂單所申報之貨物總重量計費:4 噸以下每端 NT$1,700、超過 4 噸至 8 噸每端 NT$2,800、超過 8 噸每端 NT$4,600;兩端均選用者,費用合計。
本項為承運人本人協助裝卸之勞力費用,本平台不另行安排隨車人員;選用者,本平台僅通知願意提供協助搬運之承運人。未選用本項者,承運人負責駕駛及貨物之綁繩固定,無協助搬運之義務。
貨主
防雨/防曬遮蔽(帆布、廂車)每趟 NT$350。選用者,承運人始負遮蔽之義務貨主
指定由可開立統一發票之承運人承運運費之 10%。本項加成為運費之一部分,與其他加價項目相同,計入平台服務費之計算(見第四點)。
可開立統一發票之承運人為一般稅額營業人,須負擔營業稅及開立發票之成本,其運費與不開立統一發票之承運人分別計價;上表所列費率為未指定時之價格。
貨主
現場等待逾時承運人抵達裝貨或卸貨地點後,貨主(或收貨方)應於 60 分鐘內完成裝卸;逾時部分每 30 分鐘計收 NT$600,未滿 30 分鐘以 30 分鐘計,單筆上限 NT$6,000。裝貨與卸貨分別計算,App 內即時顯示累計金額。因承運人自身因素(例如設備未備妥)所致之等待,不予計入。預約單之承運人於預約之到場時段開始前抵達裝貨地點者,裝貨時間自時段開始時起算,時段開始前之等待不予計入。承運人回報抵達時,經 App 提示其定位不在該地點附近或無法取得定位,仍選擇回報已在現場者,該地點之裝卸時間自 App 定位顯示承運人位於該地點附近時起算;未有此定位者,該地點不計收等候費。裝卸之完成時間,以承運人於 App 回報完成、上傳該地點之完成照片,或 App 定位顯示承運人已離開該地點(距離 2 公里以上、持續 5 分鐘以上)三者中最早者為準;回報完成時距該地點 2 公里以上者,以定位最後一次位於該地點 2 公里內之時間為準。等候費於運送完成時以貨主付款之信用卡扣款;貨主對等候費有疑問者,得依取消與退款政策第五點於 App 提出爭議,本公司將定位、照片等紀錄提供雙方,承運人得於爭議處理期間同意全額退還,由金流業者退回貨主付款之信用卡。扣款未成功或無法以該信用卡扣款者,請於 App 內付款,付清前無法叫車。
等候費係補償承運人於現場等待之時間,不以該筆運費為上限;訂單取消費係按運費比例計算,故以不超過運費為限。
貨主
因貨主現場無人或地址錯誤致承運人空跑依取消與退款政策「承運人已抵達裝貨地點後」之規定處理,即運費之 50%;本政策不另計費用貨主

四、平台服務費

適用對象平台服務費率
開站保障費率:於本平台開站前完成預先登記,並於註冊時填寫預先登記所取得之推薦碼(應以預先登記之 Email 註冊,並於本平台正式開放後 3 個月內註冊)之承運人,或於註冊時填寫本公司合作推廣者所提供之推薦碼之承運人,自其承接第一張訂單起一個月內5%
保障期屆滿後之承運人,以及其他承運人10%

開站保障費率之適用期間,依各承運人承接第一張訂單之日個別起算;尚未承接訂單者,其適用期間尚未開始。

平台服務費=貨主支付之全部費用 × 平台服務費率。全部費用包含基本運費(含重貨加價)及所有加價項目(多停站點、升降尾門、司機幫忙搬、防雨/防曬遮蔽、統一發票加成),無任何例外。金流手續費為金流業者就該筆付款收取之費用,由承運人負擔;於本公司與金流業者之合作條件確定前,以 0% 計。承運人實收金額=全部費用-平台服務費-金流手續費。

平台服務費內含於貨主支付之全部費用,不另向貨主加收。訂單取消費及等候費亦依同一方式計算:依該筆訂單之平台服務費率就該筆費用計收平台服務費,金流手續費由承運人負擔,餘額由金流業者全額撥付予受影響之承運人,不經本公司帳戶轉手。

五、費率之調整

六、結算與撥款

七、統一發票

八、費用範例

範例:桃園市區 → 臺中市區(道路里程 137.3 km),17 噸級,8 板,單一卸貨點

起步價+里程費(NT$1,220 + 50 km × NT$26 + 37.3 km × NT$39,含四捨五入之差額)NT$ 3,980
棧板費(8 板 × NT$305)NT$ 2,440
貨主支付運費NT$ 6,420
平台服務費(10%):NT$6,420 × 10%-NT$ 642
金流手續費(0%)-NT$ 0
承運人實收NT$ 5,778

同一趟運送如需開立統一發票,運費為 NT$7,060(含統一發票加成 NT$640),平台服務費 NT$706、承運人實收 NT$6,354(發票加成同樣計入平台服務費之計算)。實際金額以下單頁面顯示者為準。